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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装修装错家了装修惹闹剧住错房子怎么办

   时间:2024-11-28 阅读: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2016年,蔡先生在他人的介绍下,购买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新开发的一套小区住房,后蔡某和该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相应的购房款项,购买了该小区十五楼的一套商品房。然而在2020年,蔡先生计划将该房屋装修入住,但其却发现其住房内已有了住户林某。蔡某联系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交涉,交涉未果,蔡某将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林某诉至法院。法院了解案情后,积极进行调解,原来林某也在该小区购买了住房,但由于该栋楼有地下室,所以林某对楼层产生了误解,以为蔡某所有的房屋是自己所购买的房屋,所以装修错了。后经法院调解,三方终达成协议,蔡某和林某将在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协助下完成调换,本案顺利结案。

【瀛台律师论法】

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本案中,蔡某购入了某小区的住房,却在准备装修时发现自己的房子内有已有住户,后将住户林某和房地产开发公司诉至法院。后经法院了解到,本案是因为住户了解错楼层而引发的一场误会,而房地产开发公司也在告知业主楼层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过错,遂法院积极组织调解,最终使三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本案顺利结案。

【瀛台律师提醒】

邻里之间产生矛盾,应当在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化解矛盾、握手言和,不能一言不合就激化矛盾,更加不利于邻里之间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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