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长春3月26日电(记者于贺 通讯员王佳佳)“为充分运用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时救助‘因案致困’的未成年人,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检察院于2019年3月21日向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下发了长宽检未检(2019)1号检察建议。”这份检察建议的内容,还得从该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说起。
2019年3月,宽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在办案工程中检察官发现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家庭情况较为特殊……张某的妻子在多年前离家至今下落不明,其家中仅有一位年逾七十的母亲张某某,还有两位未成年子女小雨(15岁)、小菲(13岁),家中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张某在外打工的收入,现张某因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家中经济收入中断,两个孩子均已辍学。更让人担忧的是,其母亲张某某单位租住给她们一家的公租房将于3月底到期,张某某以及两个未成年子女生活难以为继,3人即有可能流落街头。
办案检察官到张某某家走访后,了解到家庭的居住情况确有困难,两个未成年孩子不但乖巧懂事,而且学习成绩也很好,受到了很大触动。犯罪嫌疑人虽然犯了错,但是他们的孩子却是无辜的,也同样是祖国的未来,需要社会给与温暖和关怀。于是,该案检察官立即行动起来。
经过反复沟通了解到:张某某一家居住的公租房管理单位为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
为了帮助两个孩子解决居住问题,宽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向该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下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其同意张某某一家人继续在该公租房内居住。宽城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孟兰星主任亲自将检察建议送达到宽城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送达后次日,宽城区检察院收到了宽城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的回函称:“已经落实宽城未检1号检察建议内容,将房屋继续租住给张某某一家,三月底将与张某某续签租房合同。”张某某和小雨、小菲得知这一消息,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据了解,这是该院第一次以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名义向辖区内行政机关下发检察建议,建议内容迅速得到相关部门理解和支持,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